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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市级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来源:外专科      时间:2024-09-05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高校院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黄石市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推动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深入一线,服务企业科技创新活动,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2025年度黄石市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

一、目标任务

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从高校、科研院所选派一批科技人才担任“企业科技特派员”,帮助解决技术难题,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培养创新人才,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选派来源和资格条件

(一)“企业科技特派员”一般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中选派,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2.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3.对相关企业、产业技术创新有浓厚兴趣,有志于服务企业的科技创新,能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提供专业服务。

(二)申报派驻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内(含我市离岸科创平台)企业;

2.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能为企业科技特派员提供配套科研条件;

3.明确科技特派员服务内容,并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三、选派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职能

(一)摸清企业技术需求,协助制定企业技术发展规划。

(二)协助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三)参与企业研发,解决企业技术难题。

(四)促成共建创新平台,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五)联合培养人才,优化企业研发团队。

(六)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水平。

(七)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企业技术水平。

四、服务时间和选派方式

“企业科技特派员”服务期1年,选派人员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可脱产或兼职服务企业。

五、选派工作流程

1.湖北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填写《黄石市企业科技特派员推荐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一式两份,交市科技局、派出单位各1份备案。

2.黄石市企业填写《黄石市企业科技特派员企业申请表》(附件2),由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盖章,一式两份,交市县两级科技部门各1份备案。

3.由派驻企业、派出高校、科技人员三方签订《黄石市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协议书》(附件3),一式四份,三方各执一份,交市科技局备案一份。

4.上述3个材料请将纸质版各一份于9月12日前交市科技局备案,word电子版发工作邮箱。

5.在黄高校科研处须对《黄石市企业科技特派员推荐表》(附件1)进行审核把关,并汇总后出具推荐函于9月13日前提交市科技局。在黄高校可参照本通知要求选派高校专项企业科技特派员,纳入本年度市级企业科技特派员名单,由派出高校负责管理和落实补助。

6.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需对《黄石市企业科技特派员企业申请表》(附件2)进行审核把关,并汇总后出具推荐函于9月13日前提交市科技局。

六、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发挥好科技特派员与派驻单位的纽带和桥梁作用,认真调查区域内企业的技术需求,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派出单位的沟通联系,为科技特派员开展精准服务提供保障。

2.各高校、科研院所和有关单位组织好企业科技特派员的选派与推荐工作,遴选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专业技术精良的科技人员担任企业科技特派员,并加强对派出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切实发挥特派员解决科技创新“最后一公里”的作用。

七、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外专科李文雄;

联系电话:0714-6236212;

    :wzk6236212@163.com;

   :黄石市下陆区广州路21号1栋;

工作QQ群:431047566

附件:1.黄石市企业科技特派员推荐表

     2.黄石市企业科技特派员企业申请表

     3.黄石市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协议书

                                                                                                                

黄石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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