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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2-02-14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部门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黄石市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2022

年度部门预算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协调中科院湖北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黄石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中科院的科技优势,加快中科院技术成果在黄石地区的转移转化;协调全市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相关工作,推动黄石地区各级各类中介机构的能力提升;负责全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加强黄石地区各登记站的体系建设和登记员业务培训与考核;负责市科技局政务网站的平台建设及日常管理维护;加强对全市基层农业的科技信息服务与指导;负责全市科技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的宣传、推广及用户管理工作;在市科技局指导下,参与“湖北天使投资基金”等投融资平台建设,全面推荐科技与金融结合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黄石市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隶属黄石市科技局,为财政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中心有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科技创新部、科技信息部、农技服务部。编制数由原来15名划出2名到市创新发展中心,现编制数13名,2021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2人,退休人员19人。

二、部门2022年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表

三、单位2022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黄石市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度预算总收入合计161.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3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黄石市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度支出16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3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黄石市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度预算总额161.32万元,比上年158万元相比增加3.32万元,增涨2.1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1.32万元,比上年158万元增加3.32万元,增涨2.10%;专户管理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0万元减少0万元,降幅0%,捐赠收入0万元,增幅0%,公共预算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增幅0%。

2022年度预算总支出合计161.32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总支出158万元增加3.32万元,增涨2.10%,其中:基本支出161.32万元,比上年158万元增加3.32万元,增涨2.10%。其中2022年人员经费161.32万元比上年158万元增加3.32万元,增涨2.10%,增加的原因是收到湖北技术交易所科惠行动企业需求跟踪服务费。项目支出0万元,比去年0万元持平。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我单位是财政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经费为包干经费,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货物0万元,工程0万元,服务0万元。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与2021年三公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为0万元,共计0 组,0人次。 与上年相比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为0万元。 与上年预算0万元相比持平。

(2)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0万元相比持平,因单位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预算数为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0万元相比持平,单位将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F01表)

2021年度底我单位共占有车辆数0台,价值0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执勤车辆0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是财政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经费为包干经费,均是基本支出经费,无项目经费预算,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2022年未编制项目支出,故本单位无项目绩效。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