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了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科技创新氛围,维护科技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规范评审专家行为,指导专家正确履行职责,根据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结合我市科技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主要包括:专家遴选与管理、专家选取与使用、专家行为规范等内容。
在专家遴选与管理方面,明确了从事黄石市科技项目评审工作的专家一般为黄石市科技专家库成员,并规定了专家的基本条件以及入库方式。同时,建立了动态管理机制,确保专家信息及时更新,并明确了对不宜继续担任评审专家的处理方式。
在专家选取与使用方面,明确了对专家的使用原则和条件。具体包括专家选取的轮换原则、回避原则和随机原则,以及专家使用部门的具体要求。同时,还规定了特邀专家的选取方式和审核程序。
在专家行为规范方面,强调了专家的诚信原则和回避利害关系的责任。同时,对专家在提出咨询评审意见等行为进行了规范。
三、执行与监督
本办法由黄石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并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应遵照执行。
四、意义与影响
本办法的出台对于规范黄石市科技项目评审专家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建立完善的专家管理制度,可以进一步提高科技项目评审的公正性和科学性,促进科技创新的健康发展。同时,本办法的出台也有助于提升黄石市科技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为全市科技创新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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