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强化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促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助力科技强省建设,2022年5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实施《湖北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鄂科技规〔2022〕3号),目前,该政策已到2年有效期。为做好创新券政策的有序衔接,在梳理总结前期我省工作做法的基础上,省科技厅联合省财政厅对2022年5月发布的《湖北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全面修订,制定了《湖北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制定过程
《管理办法》先后多次征求了市州科技部门、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意见建议。在吸纳建议和意见基础上,对《管理办法》初稿进行多次修改和完善,最后形成本《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为六章17条,明确了省科技创新券的定位和支持方向,结合省内科研机构和科技型企业的特点,明确了服务机构入库、企业兑付申请与评审等具体内容。
主要包括总则、组织机构和职责、支持对象范围内容、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以及附则等。
第一章“总则”共3条,明确了湖北省科技创新劵的定义和补贴方式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共3条,明确了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信息院等的职责。
第三章“支持对象、范围、方式”共4条,明确了政策支持的对象、范围、标准等。
第四章“组织实施”共2条,明确了服务机构入库,企业领券和兑付流程等。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共4条,明确了管理监督职责、内容、方式等。
第六章“附则”共1条,明确了《管理办法》的施行时间等。
相关政策:
湖北省科技厅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湖北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