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打造创新活力之城的若干意见》(黄政发[2021]3号)有关要求,鼓励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促进创新创业,我局现启动2020年度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黄石市境内注册,通过技术转让、委托或合作开发方式转化应用其它单位科技成果的企业。
二、补助时间范围及标准
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以发票时间为准),按实际支付给成果拥有方的技术交易额的15%比例进行补贴,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项目申请表;
(2)合作双方签订的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合同原件扫描件;
(3)科技成果证明。包括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科技成果评价(鉴定)证书、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其中,以技术开发(包括委托开发、合作开发)的形式转化科技成果的,提供技术合同签订前合同卖方相关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4)合同卖方开具的发票原件扫描件;
(5)项目已完成转化或正在实施转化的佐证材料。
四、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申报企业登录黄石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kjj.huangshi.gov.cn),在“办事大厅”中点击“科技项目网上申报平台”进行申报,按要求注册并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的电子版(申报书的电子版格式为PDF格式,大小控制在30M以内,申报书应上传各县(市)区科技局出具审核意见并盖章的纸质版扫描件),提交成功将获得项目受理编号。网上申报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5月10日(含节假日)17:00截止。
2、组织推荐。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所辖区域的项目推荐。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核查,完成网上推荐,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项目汇总表各一式两份于5月20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五、有关要求
1、申报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存在造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已拨付补助资金的,追回补助资金。
2、申报企业与合同的合作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项目补助资金用于成果转化项目实施及扩大应用,严格按照财政科技资金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联系人:林立宇、周帮顺
联系电话:6225272、6261679(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
附件1: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项目申报书
附件2: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黄石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