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管理实施方案》(鄂科技规〔2019〕1号)和《黄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管理实施方案》要求,为推进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经研究决定,现开展2021年度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申报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黄石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企业;
2、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具有2年以上合作经历或者签订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协议,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
3、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高校、科研机构的研发人员不少于20%;
4、有固定的研发人员办公、研发场所和较完备的科研仪器设备;
5、企业投入的研发经费,在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成立后的三年内不少于80万元。
二、申报程序
1、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黄石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huangshi.gov.cn)内的“黄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平台”,在线填写中心申报信息,上传申报书及附件材料。
2、申报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5月10日。
3、组织推荐。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的中心申报推荐。各推荐单位要认真遴选审查,完成网上推荐,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和中心汇总表于5月14日前报市科技局。
三、有关说明
1、2017-2019年度认定的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符合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申报条件的,在企业自愿基础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后直接备案,该项备案工作另行通知。
2、申报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申报备案过程中存在造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不予备案,该企业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备案。
3、通过备案的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符合省级备案条件的,将择优予以推荐。
4、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企业研发机构的备案条件,组织开展申报备案工作,为企业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牵线搭桥,确保完成今年全市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任务。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科: 杨 浩 6211410
市科技局农社科: 邹 隽 6231981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 6265219
附件1:黄石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基本信息表
附件2:黄石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备案申报书
黄石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