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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发布2024年度揭榜制科技项目需求的通知

来源:高新科      时间:2024-04-22

城区、新港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产业链供应链链长制相关工作部署充分利用省内外科技资源,攻克一批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市科技局在前期技术需求征集的基础上,经形式审查,遴选了一批揭榜制科技项目需求,现将榜单予以发布(见附件1)。参照湖北省揭榜制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科技规〔2021〕1号相关规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方对接

1.揭榜方应为国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和社会组织(与需求单位不能为同一单位或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股权关系和关联交易),有充足的研发投入、良好的科研条件和稳定的科研队伍,能针对发榜方的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性方案,无重大违法行为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2.揭榜方积极与需求单位进行对接,需求单位应认真对待揭榜方的申请。双方加强沟通,细化落实合作具体内容,达成共识。需求单位如遇到多家揭榜方申请,自主确定最终合作。成功揭榜的项目需求单位和揭榜方需同步在湖北科创供应链天网平台(https://www.hbkcgyl.com/huangshi/)进行线上对接。需求单位将技术需求发布至平台,揭榜方对接技术需求进行投递方案,并在“个人中心-我的对接”中点击“完成对接”。揭榜方为高校院所的,可以注册个人用户登录,具体操作流程请咨询天网平台技术支持。

3需求单位对揭榜制项目总投入金额不低于200万元。需求单位确定揭榜方后,应与揭榜方共同制定揭榜制科技项目可行性方案(见附件2),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技术合同。技术合同金额原则上应占揭榜制项目总投入的20%以上,市级财政资助资金不超过技术合同金额。根据技术合同内容,需求单位向揭榜方进行首期拨款,并提供首期拨款凭证,首期拨款金额不低于技术合同金额的10%。

4.需求单位应吸纳高校毕业生作为科研助理参与项目科研管理工作,按规定从项目“劳务费”科目据实列支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重复申报不同部门、不同类别的省市级项目。

二、项目申报

1.采取无纸化线上申报方式,需求单位登录黄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揭榜制项目”专栏http://120.202.35.182:8080/)上传项目可行性方案(封面盖章)技术合同(技术合同内的项目名称应与发榜的项目名称一致)、首期拨款凭证、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签字盖章)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有报备编码和二维码),须手写签字或加盖公章的要上传原件扫描件。

2.受理科室请选择工业与高新技术科,推荐单位请选择所在城区科技管理部门,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621日。

3.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年,项目实施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之前。

三、项目推荐

按归口管理原则,由各城区科技管理部门作为管理单位统一推荐。各推荐单位登录黄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推荐,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报市科技局。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负责。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628日。

四、择优支持

市科技局对项目可行性方案进行形式审查。对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市科技局组织评审专家,对签订合作协议成功揭榜的项目可行性方案进行评审论证,择优给予适当财政资金支持,签订项目任务书纳入市级科技计划统一管理。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146230719

项目申报技术支持:07146265219

天网平台技术支持:胡一飞13554282516

附件:1.2024黄石市揭榜制科技项目需求清单

2.黄石市揭榜制科技项目可行性方案(格式)

3.黄石市揭榜制科技项目诚信承诺书

4.2024年度黄石市揭榜制科技项目推荐汇总表

黄石市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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