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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黄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评价暂行办法补充意见》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4-01-02

各县(市)区、开发区·铁山区科技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黄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评价暂行办法补充意见》已经黄石市科学技术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黄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评价暂行办法补充意见》

                                 

黄石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3日印发


黄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评价暂行办法

补充意见

为推动黄石市科技创业孵化平台(包括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高质量发展,完善孵化服务体系,提高孵化服务水平,发挥创业孵化平台在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加快培育新动能、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推动科技和经济融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国科火字〔2019〕239号)和《黄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评价暂行办法》(黄科技发创〔2018〕4号),结合市专项审计反馈整改要求,特制定本补充意见。

一、考核评价对象

黄石市级以上科技创业孵化平台(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

二、考核评价指标

(1)孵化器、众创空间类。年度考核评价指标由服务能力、孵化绩效、可持续发展3个一级指标和加减分项构成。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35%、50%、15%,加减分项,加分为20分、减分为-15分;年度考核评价总分=基本分+附加分(具体见附件1)。

(2)星创天地类。年度考核评价指标由基础服务能力、投融资服务能力、对接活动、孵化效率4类指标构成,权重比列分别为20%、25%、20%、35%,年度考核评价总分(具体见附件2)。

三、考核评价方式

年度考核评价采取企业网络申报、县市区科技部门审核推荐、业务科室初审、专家集中评审、现场核定等五个环节。各市级以上科技创业孵化平台,在线提交考核评价材料送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县市区科技部门完成材料审核,提出审查意见,并在平台系统完成推荐工作。市科技局有关科室组织进行网上初评,委托市高新中心组织专家集中评审,并开展现场核查。责任科室综合网上初评、专家评审、现场核查情况,形成评价意见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并进行公示。

四、考核评价结果与奖励

市科技局每年开展市级以上科技创业孵化平台考核评价,对考核排名前30%的给予评优奖励,评优按得分排名确定A、B、C档,各档占三分之一。对A、B、C三档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平台,分别给予10万、5万、3万奖励;星创天地平台分别给予5万、3万、2万奖励。对没有参加年度考核或实际已经不再正常运行的,不再纳入市级平台管理考核。

                               黄石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1

黄石市孵化器、众创空间考核评价标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单位

分值

计分标准


服务能力
(35分)

团队建设

7

1.1平台主要负责人接受专业培训情况

3

培训证书影印件或编号。未取得证书的,0分;取得国家、省、市孵化器主任培训证书的,1分/人,累计最高3分


1.2平台从业人员接受专业培训的比例

4

培训证书影印件或编号。<30%,0分;30%(含)-50%,1分;50%(含)-60%,2分;≥60%,4分


资源聚集

11

1.3 创业导师数量与在孵企业(项目)总数比例

有/无

3

导师清单、合作协议、聘书、开展导师咨询活动的文件、邀请函影印件等。<1:10,0分; 1:10(含)-1:5,2分;≥1:5,3分


1.4签约的专业服务机构情况

有/无

3

签约专业服务机构每一类得0.5分,累计最高3分


1.5孵化基金总额

万元

5

基金管理办法、开户证明影印件等、银行资金往来凭证影印件等。自有:未设立,0分;<10万元,1分;10万元(含)-50万元,3分;≥50万元,5分


基金管理办法、投资协议、银行资金往来凭证影印件等。联合设立:未设立,0分;<50万元,1分;50万元(含)-100万元,3分;≥100万元,5分


服务活动

17

1.6开展企业孵化服务活动情况

3

活动通知、现场图片、签到表影印件、新闻信息等。每3次活动1分;累计最高3分。


1.7开展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资资源方面的工作和成效

4

活动通知、现场图片、签到表影印件、新闻信息等。每1次活动1分;累计最高4分。


1.8为大学生建立见习岗位或就业实训基地,开展创新培训等,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有/无

4

活动通知、现场图片、签到表影印件、新闻信息等等。每1吸纳一名高校毕业生得1分;累计最高4分。


1.9为创业者推介科技成果、撮合成果对接并成功转移转化的案例及次数

有/无

6

现场图片、签约项目、转移转化案例等。每达成1项技术成果交易得1分;累计最高6分。


孵化绩效

(50分)

企业情况

40

2.1新增在孵企业比例

有/无

6

在孵企业营业执照及入孵协议影印件附汇总表等。无,0分;<3%,1分;3%(含)-5%,2分;5%(含)-10%,4分;≥10%,6分


2.2新增毕业企业比例

有/无

6

毕业企业达到毕业条件的证明材料、曾在孵协议影印件附汇总表等。无,0分;<1%,1分;1%(含)-3%,2分;3%(含)-5%,4分;≥5%,6分


2.3在孵企业研发总投入占在孵企业总收入的比例

有/无

6

银行资金来往凭证影印件等。无,0分;<2%,1分;2%(含)-3%,2分;3%(含)-4%,4分;≥5%,6分


2.4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项目)数量

家(名)

6

投资协议、银行资金来往凭证影印件等。无,0分;1个,2分;2-4个,4分;≥5个,6分


2.5在孵企业(项目)知识产权授权数与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

有/无

6

授权证书影印件。无,0分;<2%,1分;2%(含)-3%,3分;≥4%,6分


2.6在孵企业及毕业2年内企业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以上企业

家(名)

10

证书、在孵入孵协议、营业执照影印件附汇总表,毕业企业达到毕业条件的证明材料、曾在孵协议影印件附汇总表。每新增1家,得2分,累计最高10分。


综合情况

10

2.7吸引高层次人才项目落户孵化器情况

4

高层次人才相关证书、营业执照、入孵协议影印件附汇总表等。

引进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每家企业1分,累计最高4分


2.8帮助在孵企业申报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数

6

立项文件、在孵入孵协议影印件附汇总表。无,0分;1个,1分;2-4个,3分;≥5个,6分


可持续发展(15分)

3.1总收入增长比例

有/无

5

银行资金往来凭证影印件等。无,0分;<2%,1分;2%(含)-3%,3分;≥4%,5分


3.2当年用于在孵企业创新能力建设资金金额

万元

5

银行资金往来凭证影印件等。无,0分;<10万元,1分;10万元(含)-30万元,3分;≥30万元,5分


3.3孵化模式在区域范围内的辐射效应及对当地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的营造能力

有/无

5

新闻信息等。差0分;一般,1分;较好,3分;好,5分


附加分

直接加分项

10

4.1为在孵企业制定减免租金等措施

有/无

3

相关措施文件及减免金额等。无,0分;每项办法及金额1分,累计最高2分

4.2在孵企业或毕业2年内企业中已挂牌或上市,或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的企业数量

3

股票代码、银行资金来往凭证影印件等。每家企业1分,累计最高得3分。

4.3在孵企业获得当年度市级及以上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同一企业不重复计算)

4

获奖证书影印件。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分别得3分、2分、1分;累计最高得3分。

直接扣分项

10

4.4未按要求及时提交工作情况或参加相关统计工作

有/无

5

未按要求报送信息、工作总结、火炬统计等每缺少1项,扣1分,累计最高扣5分。

4.5出现虚假申报项目

有/无

5

每出现1项,扣5分。累计最高扣5分。












指标说明

一、服务能力

1.1平台主要负责人接受专业培训情况

指孵化器、众创空间副职以上高层管理人员参加科技部火炬中心、省科技厅组织的培训活动并取得相应证书。

1.2平台从业人员接受专业培训的比例

指在孵化器、众创空间中为企业提供各种政策咨询、入驻孵化服务的全职人员(不含物业服务专职人员),参加科技部火炬中心、省科技厅确定的从业人员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取得证书的人数占该孵化器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

1.3创业导师数量与在孵企业(项目)总数比例

指平台聘请并在科技主管部门备案的创业导师的数量与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

1.4签约的专业服务机构情况

指与孵化器、众创空间签订合同的为在孵企业提供各类专业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情况,包括财务、法务、技术转移、人力资源、投资、检验检测以及知识产权等各类专业服务机构。

1.5孵化基金总额

指孵化器众创空间自有或联合设立的,面向在孵企业(项目)投资的资金总额。

1.6开展企业孵化服务活动情况

指孵化器、众创空间面向入驻企业组织的企业培训、沙龙、路演及政策宣讲等各类服务活动情况。

二、孵化绩效

2.1新增在孵企业比例

指新增在孵企业数量与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

2.2新增毕业企业比例

指新增加的毕业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

2.4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项目)比例

指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项目)数与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

2.5在孵企业(项目)知识产权授权数与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

指获得各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商标等)的在孵企业(项目)数量与在孵企业(项目)总数的比例。

2.7吸引高层次人才项目落户平台情况

指平台吸引高层次人才项目,包括入选国家、省、市人才专项人员,以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作为创始人、大股东创办的在孵企业情况。

三、可持续发展

3.3孵化模式在区域范围内的辐射效应及对当地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的营造能力

指平台被国家、省、市主流媒体或专业期刊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受邀在国家、省、市有关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推广宣传孵化服务模式等;具有品牌特色,能够在区域范围内输出孵化服务;在孵化器建筑物外部安放科技企业孵化器统一标识。

四、附加分

4.4未按要求及时提交工作情况或参加相关统计工作

指未按要求及时提交信息、报送相关材料、火炬计划统计等工作。

4.5出现虚假申报项目

指孵化器、众创空间、在孵企业或孵化器推荐企业申报各类项目时,出现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不诚信行为。

五、计分方法

1、基本分(服务能力35+孵化绩效50+可持续发展15分)满分为100分,加分项最高10分,扣分项最高10分;

2、总分=基本分+附加分。


附件2        

黄石市星创天地考核评价标准表

评价指标

单位

分值

佐证材料

一、基础服务能力

管理机构从业人员

5

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社保单影印件。

场地总面积

1000m2

5

产权证明、租赁协议影印件。

在孵企业可使用的场地面积

1000m2

5

在孵企业入孵协议(有明确使用面积条款)影印件。

“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线上)数量

5

网上电商平台网址、照片、公众号等影印件。

二、投融资服务能力

孵化器自有种子资金总额

10万元

5

种子资金管理办法、开户证明影印件。

孵化器参股的天使投资基金出资总额

100万元

5

参股协议、基金管理办法、开户证明影印件。

获得以上两类资金/基金股权投资的在孵企业(创客)数

家(名)

5

投资协议、银行资金往来凭证影印件。

以上两类资金/基金股权投资在孵企业(创客)的总金额

万元

5

投资协议、银行资金往来凭证影印件。

累计获得其他投融资机构投资的在孵企业(创客)数

家(名)

5

投资协议、银行资金往来凭证影印件。

三、对接活动

导师团队

有/无

5

导师清单、合作协议、聘书、开展导师咨询活动的文件、邀请函影印件。

创业服务团队

有/无

5

创业服务团队清单、开展服务活动的文件、服务开展情况影印件。

开展创业教育培训活动场次

5

活动通知、现场图片、签到表影印件。

对在孵企业培训人次

5

活动通知、现场图片、签到表影印件。

四、孵化效率

入驻企业(创客)

家(名)

10

入驻企业营业执照及创客入驻协议影印件。

毕业企业(创客)

家(名)

5

毕业企业、创客达到毕业条件的证明材料、曾在孵协议影印件。

带动农民脱贫增收数量

10

能证明带动农户脱贫增收的有关文件及具体名单影印件。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拥有的技术成果

5

成果证书影印件。

示范推广、转移转化的技术成果

5

成果示范推广、转移转化协议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