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新港园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企业和高校院所:
根据《黄石市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企业、有关高校院所分别征集2026-2027年度市级企业科技特派员岗位需求、报名人选,后续将根据需求征集情况组织对接选派。
一、工作目标
围绕钢铁(铜)精深加工、高端装备、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低空经济、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精细化工、光电子信息、纺织鞋服和其他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从高校、科研院所选派一批紧缺科技人才担任企业科技特派员,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
二、选派来源与资格条件
(一)企业科技特派员一般从高校、科研院所中选派,具体人选条件如下:
1.具有理工科或经济学类专业背景,并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2.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3.对相关企业、产业技术创新有浓厚兴趣,有志于服务企业的科技创新,能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提供专业服务;
4.已经与企业有产学研合作的有关报名人选优先。
(二)申报派驻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黄石市(含离岸科创平台)企业;
2.对科技特派员有明确需求,能为科技特派员安排合适的岗位;
3.自主创新意识强,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能为企业科技特派员提供相应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三、企业科技特派员职责与任务
(一)协助企业制定技术发展规划,策划申报、联合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鼓励与企业开展务实可行的产学研合作,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三)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为企业联合培养科技、管理等方面的人才,提高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水平;
(四)帮助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和产业化基地,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五)帮助企业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和产业化步伐。
四、服务时间与工作保障
企业科技特派员服务期一般为1年,从2026年11月至次年10月。选派人员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可脱产或兼职服务企业。企业科技特派员根据自身工作任务和派驻企业需求开展服务,原则上每月不少于5天,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在服务期结束经考核评估合格后,市科技局依据有关政策按年度安排专项资金对企业科技特派员给予补助。
五、需求征集与选派流程
1.征集企业岗位、报名人选需求:有选派需求的企业请填写《黄石市企业科技特派员企业申请表》(附件1),高校、科研院所报名人选(科技人才)请填写《黄石市企业科技特派员推荐表》(附件2),由所在高校、科研院所科研部门审核盖章。
2.双向选择:市科技局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组织有需求的企业与科技人员对接。
3.审议公示:根据双向选择情况,市科技局外国专家科(科技人才与对外合作科)汇总形成初步建议派驻企业和选派科技人员名单,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4.确定选派:公示无异议的,派驻企业和选派单位、科技特派员三方于5个工作日内签订《黄石市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协议书》(附件3)。
六、其他要求
1. 附件1和附件2填写后,请于今年10月10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外国专家科(科技人才与对外合作科)工作邮箱(hsswzk@163.com)。
2.各县(市、区)、新港园区科技管理部门需对《黄石市企业科技特派员企业申请表》进行审核把关并盖章,汇总后出具推荐函于10月15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要高度重视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认真调查区域内企业的技术需求,发挥好科技特派员与派驻单位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派出单位的沟通联系。
3.各高校、科研院所需对《黄石市企业科技特派员推荐表》进行审核把关并盖章,汇总后于10月15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要组织好企业科技特派员的选派与推荐工作,遴选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专业技术精良的科技人员担任企业科技特派员,并加强对派出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切实发挥特派员解决科技创新“最后一公里”的作用。
联 系 人:市科技局外国专家科(科技人才与对外合作科)
王元川
联系电话:0714-6236212
邮 箱:hsswzk@163.com
工作QQ群:431047566
附件:1.黄石市企业科技特派员企业申请表
2.黄石市企业科技特派员推荐表
3.黄石市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协议书
黄石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