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建设创新强市、打造全省科技创新协同区的若干政策》(黄科委发〔2025〕1号)有关要求,鼓励企业转化应用科技成果,将启动2025年度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黄石市内注册,通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许可等方式购买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成果的企业。
二、补助时间范围及标准
企业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以发票时间为准),实现单个项目技术交易额达到1万元及以上,且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按照实际支付给成果拥有方的技术交易额的10%比例予以补助,单个企业补助合计最高不超过50万。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奖补项目申报书;
2.合作双方签订的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合同;
3.科技成果证明。包括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科技成果评价(鉴定)证书、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其中,以技术开发(包括委托开发、合作开发)的形式转化科技成果的,提供技术合同签订前合同卖方相关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4.合同卖方开具的发票;
5.项目已完成转化或正在实施转化的佐证材料。
四、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申报企业登录黄石市科技局科技计划管理平台(https://120.202.35.182:8080)点击“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奖补”项目,客观、如实、规范填报申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的电子版(申报书的电子版格式为PDF格式,大小控制在30M以内,申报书应上传各县(市)区科技局出具审核意见并盖章的纸质版扫描件),提交成功将获得项目受理编号。网上申报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3日(星期五)下午5:00截止。
2.组织推荐。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辖区企业的项目推荐。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核查,在计划管理平台完成网上推荐,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项目汇总表各一式两份于10月27日(星期二)前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五、有关要求
1.申报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已拨付补助资金的,追回补助资金。
2.申报企业与合同的合作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已获得市级及以上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项目奖补资金用于成果转化项目实施及扩大应用,严格按照财政科技资金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联系人:胡艳、陈怡、陈兰
联系电话:6225272、6269067(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
附件:1.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奖补项目申报书
2.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奖补项目申报汇总表
黄石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