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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新一批市重点实验室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农社科      时间:2026-10-23

各县(市、区)、新港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黄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管理,强化市级科技创新平台效能发挥,依据《市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黄科委办发〔2026〕2号)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新一批市重点实验室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开展范围

凡符合《市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认定条件的法人单位均可申报。本次申报实行常态化受理、集中论证,成熟一个、认定一个。采取联合共建模式的,共建单位总数不超过2家,所有参与共建的依托单位需满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全部基础条件,申报时须一并提交正式共建协议。

二、工作流程

1.组织编制材料。申报依托单位按照附件5模板编制《黄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方案》,备齐全套申报及佐证材料,向属地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报。

2.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各主管部门对照认定条件开展审核遴选,择优向市科技局推荐。

3.评审论证及认定批复。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开展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开展现场核查和评审论证。经专家现场核查、评审论证均通过的申报实验室,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拟认定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市科技局正式下达认定通知。

三、相关要求

1.认真组织申报。各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辖区内实验室做好申报工作,报送材料须真实、准确、完备,严禁弄虚作假,相关佐证材料须齐全。

2.做好材料报送。请各主管部门完成审核汇总后,于2026年11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5份,A4双面简装或胶装,不得使用拉杆式文件夹)报送至市科技局农社科;Word版、盖章PDF扫描版同步发送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技局农社科 林立宇 柯文柱

联系电话:0714‑6231981

报送邮箱:1823070713@qq.com

 

附件:黄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方案(模板)

 

 

 

黄石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