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市级星创天地:
为加强我市星创天地的运行管理,根据《湖北省星创天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鄂科技规〔2020〕1号),经研究,我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星创天地绩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1年以前通过市级备案的星创天地(共9家,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绩效评价材料报送流程
1.企业自评。各市级星创天地运营单位编写《2021年度黄石市星创天地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加盖企业或单位公章后,将纸质材料报送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2.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结合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材料的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纸质材料上签订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返还企业。
3.材料报送。星创天地运营单位将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绩效自评报告一式三份报送市科技局,并将材料电子版(大小控制在15M以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采取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星创天地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绩效考评为优秀的星创天地,择优给予后补助经费支持,并优先推荐为省级星创天地;对于绩效考评不合格的,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退出备案管理。
四、有关要求
1.请各星创天地运营主体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如实编写绩效自评报告,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和审核把关。有下列行为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非客观原因不按时提供绩效考评材料的。
(2)在绩效考评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相关信息的。
(3)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2.各星创天地运营主体于2021年4月11日前完成材料报送。
五、材料受理科室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农社科: 邹隽 刘娜
联系电话: 0714-6231981
电子邮箱 : 407401283@qq.com
附件:1.2021度黄石市星创天地绩效自评报告(格式)
2.2021年参评星创天地名单
黄石市科技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