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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黄石市企业研发投入增量奖补项目的通知

来源:战略规划科      时间:2026-10-26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激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根据《黄石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暂行办法》(黄科技发〔2026〕7号),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增量奖补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依法注册时间在两个会计年度(含)以上,在黄石市(不含大冶市、阳新县)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周期内纳入国家统计局《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且报送了企业研发年报的企业。

(二)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企业应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或专项账,严格按照统计和财务管理要求,如实归集企业内部研发经费,不得与关联公司重复核算。

(三)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二、计算依据和补助标准

企业研发投入增量奖补项目为企业2025年度研发投入增量为基数进行补助,即2025年度研发经费较2024年度的增量部分。计算依据为企业报送的年度纳税申报表享受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数据和年度企业研发统计年报数据,两者不一致的,以数据较小的为准。

获得补助的企业名单和金额按以下方式确定:

(一)以企业2025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增量为基数,乘以补助系数,测算补助金额(补助金额=研发投入增量×补助系数)。

(二)补助系数为10%。

(三)补助资金实行分段奖补。根据测算结果,按照1万元/档的标准向下取到整万元位。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10万元,不足2万元的不予补助。

(四)对同一会计年度内获得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的企业,按照“免申即享”原则等额配套市级研发投入增量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五)市科技局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后,按照研发经费投入由大到小排序,奖补资金优先支持研发经费投入大的企业,在奖补资金总额内按顺序依次予以奖补。

三、申报材料

各企业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通过黄石市科技局科技计划管理平台提供以下材料:

(一)《黄石市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报书》;

(二)企业近2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

(三)企业近2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及代表性记账凭证;

(四)企业近2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五)企业上两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的统计年报填报表;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黄石市科技局科技计划管理平台(https://120.202.35.182:8080)点击“企业研发投入增量奖补”项目,客观、如实、规范填报申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的电子版(申报书的电子版格式为PDF格式,大小控制在30M以内),提交成功将获得项目受理编号。网上申报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5日(星期日)下午5:00截止。

(二)组织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企业材料进行复核,会同相关部门确认申报企业资质。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要对提交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区分正常的生产成本费用支出和研发费用支出,依法如实填报研发费用,不得多报和虚报。

(二)申报企业应主动接受市科技局的指导,配合做好审计、监督、绩效评价、资金退回等工作。在获得补助资金后,因经税务部门核查需核减研发费用,导致应享受补助资金减少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市科技局,并将补助资金差额部分主动退回。对以弄虚作假等手段套取骗取资金或未及时告知和主动退回的企业,市科技局将依法依规追回相关补助资金,并取消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申报企业应加强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实行专账登记、专账核算和专款专用,将补助资金持续投入开展研究开发活动,主动配合开展相关创新监测统计工作。

六、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0714-6214272

 

附件:黄石市企业研发投入增量奖补项目申报材料样式

 

 

 

黄石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