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新港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黄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管理,强化市级科技创新平台效能发挥,依据《市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黄科委办发〔2026〕2号)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度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估工作范围
本次评价对象为2011年以来批准建设、正式运行满1年的22家市重点实验室(见附件1,已升级省级重点实验室的、正式运行未满1年的,按相关规定不参加市级绩效评估),评估统计周期为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无正当理由未按期报送绩效评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市重点实验室资格。
二、绩效评估工作流程
1.组织编制材料。各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参评市重点实验室,对照附件2-4,同步收集整理相关佐证证明材料。
2.属地审核汇总。各主管部门对报送工作报告及佐证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开展审核把关,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
3.组织集中评价。市科技局按照《市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次开展材料评估、会议评审;结合前两轮评审情况抽取部分实验室开展实地考察,对拟下达整改的实验室实现现场考察全覆盖,综合各环节情况形成绩效评估等次建议名单。
4.结果审议与公示。将绩效评估等次建议名单提交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市科技局印发绩效评估结果文件。
三、相关要求
1.认真组织自评申报。各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辖区内实验室做好绩效评估,报送材料须真实、准确、完备,严禁弄虚作假,相关佐证材料须齐全。
2.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绩效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档次,优秀占比不超过参评总数20%,评估结果按照相关规定落实相应激励与处置措施。
3.做好材料报送。请各主管部门完成审核汇总后,于2026年11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5份,A4双面简装或胶装,不得使用拉杆式文件夹)报送至市科技局农社科;Word版、盖章PDF扫描版同步发送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技局农社科 林立宇 柯文柱
联系电话:0714‑6231981
报送邮箱:1823070713@qq.com
附件:1.参加绩效评估的市重点实验室名单
2.XXX黄石市重点实验室2025年度工作报告(模板,2025年度绩效评价使用)
3.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考核评分对照表(高校、科研院所或医院类)
4.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考核评分对照表(企业类)
黄石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0月23日
